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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联邦慈善机构管理局草拟新规定
2008-05-06 22:18  文章来源:星岛日报
文章类型:摘编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加拿大联邦规管机构草拟了一套规范慈善捐款的政策,其中规定,每一加元筹善款的募捐成本不得超过35加分。
这是联邦政府首次明确慈善募捐的费用比例。加拿大过去一直没有规范全国8.2万家慈善机构筹款行为的明确法规。而新政策不仅规定了费用比例,还列出一系列被禁止使用的欺骗筹款策略。
其中,政策禁止慈善组织使用高压索捐的佣金制度。此外,慈善机构禁止对所从事的事业和善款用途做出虚假解释。
政府将以这套规定监察每家慈善机构的运作。与此同时,相关部门已经加强对慈善组织的监管,并已取消了一些徒有其名的机构的慈善地位。
不被接受行为包括:
■雇聘专业公司,并任其提留大部分捐款。
■送发具有不实费用数据的宣传资料。
■使用专业募捐公司,并允许对方按捐款比例或笔数抽取佣金提成。
■募捐花费超过慈善事业获得的资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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